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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对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思想品德高尚,工作勤奋,有敬业、奉献精神,有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
2、业务水平较高,基本功扎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地位;
3、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人才,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一般还应具有负责大型或重点课题的工作经验,科研思维开阔,协作精神强;
4、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其他引进人才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关待遇和工作条件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1.调入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00万元;
2.配备专车;
3.配偶子女随调;
4.拨给所在学科科研配套设备费300万元,配备学术梯队、工作助手和建立专门实验室;
5.年薪15~20万元;同时享受校内科研奖励、博士生导师等津贴。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或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业绩突出的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
1.调入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5万元;
2.提供建筑面积150m2左右住房一套;
3.配偶随调;
4.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元;
5.校内岗位津贴(工资外):3-5万元/年;同时享受校内科研奖励、博士或硕士生导师等津贴。
(三)特聘教授
1.调入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及购房补贴20万元;
2.提供建筑面积140m2左右住房一套;
3.配偶随调;
4.拨给所在学科科研配套设备费100万元,配备工作助手,建立专门实验室;
5.享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年津贴10万元及校内科研奖励、博士或硕士生导师等津贴。
(四)博士生导师、紧缺专业的教授
1.调入者发给一次性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5万元;
2.提供住房;
3.两地分居的配偶随调;
4.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5.校内岗位津贴(工资外):3~5万元/年;同时享受校内科研奖励;被遴选为博士或硕士生导师并领衔指导博士或硕士生者,可享受博士或硕士生导师津贴。
(五)博士毕业研究生(博士后)
1.调入者分3年发给安家费及购房补贴8万元。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引进的博士后,调入者分3年发给安家费及购房补贴10万元;
2.提供住房;
3.分3年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
4.享受校内岗位津贴(工资外):2.6-5万元/年;同时享受校内科研奖励;被遴选为博士或硕士生导师并领衔指导博士或硕士生者,可享受博士或硕士生导师津贴。
(六)讲座教授
1.两院院士,每年来校工作2个月以上,每月工资、津贴1.5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确定);提供所在学科科研配套设备费100万元;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业绩突出的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等,每年来校工作3个月以上,每月工资、津贴5000~10000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确定);提供所在学科科研配套设备费50万元;
(七)留学归国人员按上述相应级别待遇从优。
四、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申请
拟引进对象向人事处提供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详细教育和工作经历、应聘申请(个人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有效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和职称)、重要社会兼职,近五年来论著目录、入选三大检索的情况及所取得的课题、成果、专利等材料。
(二)
部门考核
人事处对拟引进对象所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初审同意之后,通知拟引进人才的有关学院,由引进人才的有关学院组织同行专家采用答辩、试讲等多种形式对引进人才进行严格考核,内容包括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与岗位要求的适应性以及引进后如何安排和使用等,并写出详细的考核意见与结论。
(三)
签约
引进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与考核要求,并至少在学校工作五年,以确保学校经费投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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